事件:
近日,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其網站上發布了《PM2.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(試行)(2013年版)》,并印發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監測中心(站)參考。
點評:本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布的《PM2.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(試行)(2013年版)》是為貫徹環保部工作部署,落實2013年在第二批城市開展新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中PM2.5的監測能力建設工作而編制的。根據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,在一類區域(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)PM2.5年平均值限值為15μg/m3,24小時平均值限值為35μg/m3;在二類區域(居住區、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、文化區、工業區和農村地區)PM2.5年平均值限值為35μg/m3,24小時平均值限值為75μg/m3。該標準將在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。
本次發(fa)布的(de)《PM2.5自(zi)動(dong)監測(ce)儀(yi)器(qi)技術指(zhi)標與要求(試行(xing))(2013年版)》指(zhi)出(chu),PM2.5自(zi)動(dong)監測(ce)儀(yi)器(qi)的(de)方(fang)法(fa)可選以(yi)下(xia)三種:1.β射線加(jia)動(dong)態熱系統(tong)方(fang)法(fa);2.β射線加(jia)動(dong)態熱系統(tong)聯用光散方(fang)法(fa);3.微量(liang)振蕩天平加(jia)膜動(dong)態測(ce)系統(tong)方(fang)法(fa);但都(dou)要求滿(man)足(zu)技術指(zhi)標。